2020年7月19日,湖北高发楚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了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现场检查验收及报告评审会,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会后,我单位积极整改,充分落实了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本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以下简称“黄鄂高速团风段”)是鄂州至黄州高速公路在大广高速公路与武英高速公路之间位于团风县境内的延伸段,是湖北省政府授权黄冈市承建的一条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其已纳入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公路建设将与鄂州至黄州高速公路共同组成武汉、鄂州、黄冈及安徽南部地区之间的便捷通道。
黄鄂高速团风段于2012年11月8日开工建设,2015年1月5日正式建成,工期约为27个月,工程实际总投资为9.7356亿元。项目全长13.285Km,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起点位于黄冈北枢纽互通与武英高速交叉处,经总路咀镇胡家湾、对门塆、卢家屋基至马曹庙镇,中部穿越国道G318,设置马曹庙互通连接本项目与G318国道,过熊家湾,跨沙河,过陈家湾、汪家湾,经回龙山一水库库汊东侧,过罗家咀村,再跨越京九铁路,到达本项目终点。设计车速100Km/h,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全线设黄州北枢纽互通、马曹庙互通、黄冈北枢纽互通,设匝道收费站1处、其中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与匝道收费站合建。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湖北高发楚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批复》(鄂环审[2020]108号)予以批复。验收调查期间(2020年6月)黄鄂高速团风段流量为运营中期(2026年)预测车流量的2.70%~2.92%。
二、工程变更情况及原因分析
由于项目在工程通车后已经进行了环评重新报批工作,在本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数量与环评阶段变化不大,因此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对本工程较环评阶段变化情况仅进行简单梳理,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工程变更情况对照一览表
序号 | 要求 | 环评阶段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化情况 | 是否属重大变更 |
1 | 车道数或设计车速增加; | 1.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2.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 1.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2.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 / | 否 |
2 | 线路长度增加30%及以上; | 主线13.285km | 主线13.285km | / | 否 |
3 | 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 | 重新报批环评依据施工图阶段的线路 | 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 | / | 否 |
4 | 工程线路、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发生变化,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 设置1处匝道收费站,即马曹庙收费站 | 设置1处匝道收费站,即马曹庙收费站 | / | 否 |
5 | 项目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达到原敏感点数量的30%及以上; | 沿线共20处敏感点 | 沿线共20处敏感点 | / | 否 |
6 | 项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服务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等发生变化; | 回龙山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临时场站和取弃土场 | 回龙山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设置临时场站和取弃土场 | / | 否 |
7 | 取消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弱化或降低。 | 要求跨越回龙山一水库和沙河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配套的事故容纳池 | 回龙山一水库和沙河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建有事故容纳池 | / | 否 |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为马曹庙收费站,马曹庙收费站设有污水处理装置。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至回用,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抽吸外运。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工程的取弃土场的数量、位置与环评阶段相比未发生变更。经调查并查阅相关工程资料及现场调查,本工程实际设置取土场5处,弃渣场2处,全线临时占地共计159.26亩,项目取弃土场现多以进行恢复,已覆土绿化平整,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踏勘,本公路沿线两侧、互通立交区、边坡等均进行了绿化,效果良好,工程边坡防护设施能达到预期效果,有效地防止了边坡水土流失。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了空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全线施工单位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减少道路扬尘。拌合站选址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并采取封闭式作业。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和车型,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将高噪声源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场内道路通过设置临时声屏障、设置挡板等措施降噪;加强对受影响居民点附近公路路面维护,并设置了禁鸣限速标志。
验收调查阶段共有声环境敏感点20处,工程对其中10处敏感点路段设置了总长990延米的声屏障。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桩基施工淤泥及施工挖出的泥渣,已在桥下永久征地范围内掩埋。施工和运行期间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池,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按照环评的要求,对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防护办法,效果良好;临时占地已经全部恢复,且恢复效果良好。
2.声环境
试营运期间,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良好,20个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噪声值全部达标。
3.地表水
根据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显示,回龙山一水库、沙河水质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工程沿线水环境质量良好。
4.废水
本项目收费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园区绿化,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抽吸外运。
5.大气环境
根据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建设期间工程沿线TSP均达到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五、自验结论
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按照现场专家组检查意见完成整改,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工程总体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9月6日
举报电话:
邹先生 0713-8821169
湖北高发楚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附件1: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